芹苴市警方10月18日通報,芽雅鄉公安已查明一起報失摩托車案件,認定現場有偽造跡象,目的是侵佔財產。此前10月13日晚,芽雅鄉公安接到一起發生在該鄉朔奔村的盜竊財產報案,報案人為1978年出生、居住在芹苴市永利鄉的男子T.V.B.。
T.V.B.向警方稱,他把摩托車停在一家咖啡店門前,車尾箱內放著一名女子N.T.N.H.轉來、用於向農戶收購稻穀的錢款;他上廁所回來後發現車不見了,於是到公安機關報案。10月14日上午,公安在距現場約500米處發現這輛摩托車及一個提包,並通過業務措施認定案件存在人為佈置的跡象。
面對收集到的證據,T.V.B.承認自己偽造了摩托車失竊現場,目的是侵佔錢款用於還債和個人開銷。據其供述,他與N.T.N.H.簽訂稻穀收購合同,對方轉給他5.8億越南盾,用於支付3艘谷船的錢款;因經營虧損,他產生侵佔這筆錢的念頭。從銀行提取現金後,他只向其中一艘谷船支付了1.74億越南盾,對剩餘4.06億越南盾,他邀1987年出生、居住在芹苴市富祿鄉的男子T.Q.M.協助佈置失竊假現場,再向公安報案。
芹苴市公安表示,刑事偵查機關已對T.V.B.和T.Q.M.執行緊急情況下羈押人員的命令,以服務調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