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家銀行已要求各信貸機構及外國銀行分行將6個月及以上期限的掛牌存款利率至少下調0.5個百分點/年,並將生產經營及優先領域貸款利率下調1.5至2個百分點/年。國家銀行同時明確,各機構絕對不得競相提高存款利率或進行不正當競爭。

國家銀行表示,上述要求旨在繼續為穩定宏觀經濟、控制通脹、支持經濟增長及保障信貸系統安全作出貢獻。該行要求各機構嚴肅落實政府、總理及國家銀行關於利率的各項規定,集中資源、節約成本、分享利潤,以推動整體利率水平下行。

在信貸投放方面,國家銀行要求各機構不得降低信貸標準以擴大規模,須將資金導向生產經營、優先領域及經濟增長動力領域。各機構還應嚴格控制對高風險領域及大額客戶群體的信貸,並加強對擔保資產估值的管控,確保估值貼近市場價值。

國家銀行還要求各機構不得隱瞞壞賬,須足額、及時計提風險撥備,並控制應收利息及分紅,確保經營成果如實反映機構運營狀況。對於不遵守利率指導或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機構,國家銀行將視風險性質與程度,考慮重新審視2026年剩餘時間的信貸增長指標、下調2027年信貸增長指標,或要求其執行更高的安全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