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3日,Đắk Nông省農業與環境廳領導表示,該省已召開會議,要求檢查材料價格異常上漲及企業開採沙子圍擋遮擋監控攝像頭的行為。
根據Đắk Nông省農業與環境廳的數據,目前有7份由省人民委員會頒發的在Krông Nô河(Krông Nô縣)開採沙子的許可證,總長約39公里。
在Quảng Phú鄉有4家企業運營,包括:Văn Hồng私人企業、Hải Khánh Ngân有限責任公司、Quảng Phú礦產開採有限責任公司、Phước Lộc礦產開採有限責任公司。
其餘企業分佈在Đắk Nang、Đức Xuyên、Nâm N’Đir和Buôn Choah鄉。
總開採能力為每年205,000立方米。然而,從2021年到2025年4月,企業繳納的總稅費僅為約250億越南盾。
其中,Xuân Bình有限責任公司(每年40,000立方米)繳納了84.7億越南盾;Phú Bình有限責任公司(類似產能)繳納了61.3億越南盾。Quảng Phú礦產開採企業(每年20,000立方米)繳納了65.2億越南盾,而Văn Hồng私人企業(每年15,000立方米)繳納了38.2億越南盾。
企業最近的申報顯示實際開採量非常低。2025年前四個月,Xuân Bình開採了4,300立方米(產能的11%),繳納了近1.8億越南盾;Phú Bình開採了2,200立方米(6%),繳納了近1.11億越南盾;Văn Hồng開採了1,700立方米(9%),繳納了約9800萬越南盾…

Krông Nô稅務局的Lê Văn Thường先生表示,每家企業開採沙子需要繳納多種稅費,如:資源稅、環境保護費、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土地使用費和開採權費。
根據有權機關的決定,沙子的計稅價格為每立方米200,000越南盾。按照每立方米約70,000越南盾的稅費,如果Đắk Nông省頒發的7家企業開採許可證達到全產能,每年應繳納的稅費將超過140億越南盾。但總體來看,7家企業從2021年至今繳納的總稅費不到300億越南盾。
儘管申報的稅費較低,但沙子的實際價格現已達到每立方米700,000至800,000越南盾,在Gia Nghĩa市和Đắk R’lấp縣的一些地方甚至賣到每立方米1.3至1.4百萬越南盾。
“由於企業仍然開具合法發票,因此很難核實。要調查是否存在高價銷售但低申報的情況,必須有公安介入”,Thường先生說。
與此同時,Krông Nô河岸的滑坡仍然嚴重,特別是在Quảng Phú、Đức Xuyên、Nâm N’Đir等多處沙子開採點集中的鄉。
2017年之前,Đắk Nông和Đắk Lắk兩省不得不賠償數百公頃因滑坡而受損的土地。實際上,曾有企業被抓現行在農田附近吸沙。Đắk Lắk職能部門的統計顯示,還有超過150公頃的河邊土地因滑坡而尚未得到賠償。
與此同時,Krông Nô縣人民委員會副主席Trần Đăng Ánh先生表示,該縣已批准支持超過130公頃因滑坡和澇災受損的土地的方案,但由於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至今尚未實施。
“縣已建議省儘快發佈指導,同時補充規定,如果企業活動導致滑坡或基礎設施損壞,將追究其責任”,Ánh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