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苴市警方10月18日通報,如嘉鄉公安已查清一起報案稱摩托車被盜、實為偽造現場以侵佔財產的案件。10月13日晚,48歲的T.V.B.(住芹苴市永利鄉)到如嘉鄉公安報案,稱其停在朔邦村一家咖啡館的Future牌摩托車被盜,車內有大筆現金,是N.T.N.H.轉給他用於向農民收購稻穀的款項。
警方核實後,於10月14日上午在距報案地點約500米處發現了這輛摩托車及一個黑色公文包。警方從異常跡象判斷,這是一起偽造現場案件。T.V.B.向警方供認,他與N.T.N.H.簽訂稻穀收購合同,收到5.8億越南盾用於支付3船稻穀的貨款。由於經營虧損,他只支付了1船稻穀的1.74億越南盾,隨後產生侵佔剩餘款項的念頭。
T.V.B.請39歲的T.Q.M.(住芹苴市富祿鄉)幫忙製造摩托車被盜的假象,以使N.T.N.H.相信款項意外丟失,從而無需賠償。在公安機關,T.V.B.自願交出了全部侵佔款項。警方還動員N.T.N.H.收購了農民剩餘的2船稻穀,以避免稻農遭受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