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機關10月18日通報,已對1996年出生、居住於峴港市香茶坊的陳清松作出起訴決定併發出逮捕令,將其羈押以繼續調查。警方認定陳清松實施了盜竊財產行為,案件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據峴港市公安機關通報,2026年8月5日,三春鄉公安接到一名1999年出生、住三春鄉碧新村的男子報案,稱其住宅遭人盜竊,失物包括一臺水泵、一臺TOTAL品牌臺式切鐵機和一臺BORKA品牌激光水平儀。接報後,三春鄉公安展開核實、追查和取證工作,排查可疑對象。
警方經調查認定陳清松為作案人。通報稱,陳清松有4項盜竊財產相關前科和1項相關行政違法記錄,其中3項前科尚未消除;他於2025年8月剛服完刑期,又被認定繼續實施盜竊財產行為。
根據調查結果和收集到的材料證據,峴港市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負責人授權三春鄉公安負責人、中級偵查員作出對陳清松的起訴決定和逮捕羈押令。三春鄉公安同時提醒居民提高警惕、主動保護財產,發現可疑跡象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