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10月18日通報,一名1996年出生的男子陳清松因涉嫌盜竊民宅財物,已被起訴並執行逮捕令以實施臨時羈押,案件繼續調查處理。
據峴港市公安通報,2026年8月5日,三春鄉公安接到一名1999年出生、住在該鄉碧新村的男子報案,稱其私人住宅遭竊,失物包括一臺水泵、一臺TOTAL品牌臺式切鐵機和一臺BORKA品牌激光水平儀。接報後,三春鄉公安開展核實、追查、取證和排查可疑對象等工作,認定陳清松實施了上述盜竊行為。陳清松1996年出生,住峴港市香茶坊。
通報稱,陳清松有4項盜竊相關前科和1項行政違法記錄,其中3項前科尚未消除;他於2025年8月剛服完刑期,又被認定繼續實施盜竊。根據調查結果和收集到的材料、證據,經峴港市公安廳刑事警察調查機關負責人授權,三春鄉公安負責人以中級調查員身份對陳清松作出起訴決定和逮捕令,以繼續調查處理。
三春鄉公安同時提醒居民提高警惕,主動保護財產,發現可疑跡象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信息,以參與預防和打擊犯罪、維護當地治安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