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主持中央完善體制、法律指導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的總書記蘇林強調,完善體制、法律必須真正為發展開闢道路,動員所有人民和企業參與經濟、社會和國家的建設過程。
在發揮指導委員會各成員個人作用的同時,總書記建議充分利用領域專家的意見,那些經驗豐富的人士、熱心的法學家和律師,以及人民和企業的意見。這旨在確保完善體制、法律的解決方案具有高度的實踐性和科學性。“深入的專業問題可以諮詢專家顧問。具體問題必須集中解決,不要相互等待”,總書記說。
指導委員會及其成員需要集中精力於實質性行動,避免形式主義,避免決議很好但在具體情況下難以執行的情況。同時,總書記強調絕對避免“言行不一”、“顯示權力”或將個人利益帶入工作中的情況。

實施的工作必須堅決、緊急且可測量結果。每項任務必須具體分配,與個人和主持機構的責任相關聯,確保明確的人、明確的事、明確的責任。
各部委、同級機構的負責人必須直接指導法律建設工作,對所屬領域政策、法律的質量負主要責任。每位幹部、黨員必須模範帶頭遵守法律,在全社會傳播憲法和法律至上的精神。
總書記明確指出需要集中審查、解決由法律規定引起的“瓶頸”,特別是那些矛盾、重疊、不合理、不可行、不明確,導致法律體系中有多種解釋的規定。
設定的目標是在2025年基本解決這些法律“瓶頸”,優先在金融、投資、科學、技術、創新和數字化轉型領域。
此外,總書記強調需要根本改變法律建設的思維方式:從管理思維轉向發展建設,從被動轉向主動。法律“必須有助於喚醒國家的所有潛力和優勢,抓住所有發展機會”。
黨的領導人要求提高法律執行效率,消除“上熱下冷”、“頒佈後就擱置”、“打鼓丟棒”的現象。法律工作者隊伍必須有熱情、有膽識、瞭解實踐、有改革思維和為祖國服務的精神。
總書記還建議各機構推動科學技術應用,特別是在法律建設和執行中的人工智能(AI)。國家法律數據庫需要儘快建立並與國家數據中心連接,以便於訪問、利用和使用。
“沒有什麼比直接傾聽人民和企業的意見更實際的了——他們是法律直接作用的對象——以識別障礙和不足,從而完善並使法律體系滿足實際生活的需求”,總書記強調。
據他介紹,建設和完善體制、法律是一個充滿智慧、辛勤和熱情的過程。要想成功,需要政治體系的全面參與和全社會的共識。
指導委員會不僅要發揮導向作用,還必須採取堅決行動以產生實質性的變化。這是一項重大任務,但也是基於高質量法律體制基礎將國家帶入新發展階段的機會。
在會議上,指導委員會一致通過了工作規則草案;指導委員會成員任務分配通知草案;2025年工作計劃草案和審查、提出解決法律規定的“瓶頸”方案指導計劃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