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7日,昏德縣美林鄉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新表示,該單位正在與堅江省森林管理委員會緊急要求Đ.H.Đ.(67歲,居住於胡志明市戈烏區第6坊)拆除其在沿海防護林地非法建造的棚屋。
此前,美林鄉人民委員會主席已於2024年12月23日簽署了第331號決定,對Đ.H.Đ.處以400萬越南盾的行政罰款,因其“將防護林地(467.9平方米)轉為非農業用地”的行為。後果修復期限為決定發佈之日起60天。
然而,至今已超過決定規定的3個月修復期限,但Đ.仍未拆除恢復原狀,反而有跡象建造更多棚屋,組織餐飲服務遊客。
據《青年在線》觀察,沿海美食館位於連接昏德縣美林鄉的3/2延長路旁,有超過15個棚屋(小屋)為遊客提供餐飲服務。
為了建造這些沿海小屋,店主砍伐了許多沿海的防護林樹木(這些樹木是防浪的),在高處建造了許多棚屋以迎海風服務遊客。
最近,堅江省森林管理委員會要求美林鄉督促Đ.H.Đ.修復違規後果。美林鄉人民委員會已與Đ.進行了工作。
然而,Đ.表示他已在該餐館投入了大量資金,如果拆除修復,他的家庭將遭受損失。他希望延長修復期限,承諾如果即將獲批規劃政策,將按規定完成文件和手續。

美林鄉人民委員會建議堅江省森林管理委員會向堅江省農業與環境廳提出建議,指導Đ.按規定完成文件和手續,補充總體規劃,以便Đ.合法經營。
之後,Đ.H.Đ.已提交申請,要求延長6個月以轉換用途,調整476.9平方米防護林地(因擅自轉為非農業用地已被罰款400萬越南盾)建設餐飲館。
由於項目仍未完成,根據處罰決定的後果修復已逾期。

“我懇請堅江省森林管理委員會、昏德縣林業站和美林鄉人民委員會延長6個月(2月23日至8月23日)以修復後果。我承諾在此期間完成文件,否則將依法承擔責任”,申請內容稱。
當被問及是否應允許店主申請延長6個月以“合法轉換規劃以維持餐館”時,堅江省森林管理委員會主任阮明智明確表示:“這是防護林地,不能轉換用途或調整規劃。Đ.已被行政處罰,必須修復。如果他們繼續建造,單位將與美林鄉繼續處理並向上級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