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首次以工程項目形式獎勵公共投資資金撥付進度較好的坊,總價值5000億越南盾,涉及安樂、東和、平東和以安4個坊。獎勵在2026年前9個月工作總結會議上頒發,會議同時圍繞推動經濟兩位數增長、落實投資項目和刺激本地需求作出部署。
據西貢解放報報道,安樂坊2026年獲分配的公共投資資金為1.2萬億越南盾,撥付率約85%,因此獲得價值2000億越南盾的工程項目獎勵。東和、平東和以安三個坊各獲1000億越南盾。
這一獎勵機制源於9月22日胡志明市市委(2025-2030任期)第九次擴大會議。市委書記陳流光在會上提出,以預算和工程項目獎勵工作做得好的地方,未達標的地方則予以批評。此後,胡志明市在總結會議上直接兌現了獎勵。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表示,獎勵資金將在下一年度補充到地方投資資金中,在每年常規預算分配之外單列。獲獎勵的坊可自主決定將這筆資金用於建設符合實際投資需求的工程和項目。
報道指出,公開評審標準便於各地方瞭解獲得認可的依據,並對照學習有效做法。對於在公共投資撥付中仍遇困難的地方,來自先進地方的具體經驗分享被認為具有參考價值。
報道同時提出,要讓補充資金髮揮作用,關鍵在於選對工程、明確使用效益和可實施性。解決地方具體瓶頸的工程,比把資金分散到多個項目更為切實;選擇貼近民生需求的工程並有明確實施方案,獎勵資金才有助於改善基礎設施和居民生活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