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議會第72號決議細化《首都法》相關規定,為當地租賃住房開發提供土地與投資優惠。根據越南電視臺報道,該決議就河內市範圍內的住房投資、開發與扶持作出具體安排,旨在為住房發展中的障礙提供法律依據。

在土地優惠方面,決議規定,投資商對項目範圍內用於建設租賃住房及技術基礎設施的土地,可獲免土地使用費和土地租金。這一安排直接降低租賃住房項目的用地成本,是河內擴大租賃住房供給的政策工具之一。

決議同時允許投資商將項目最多50%的住房用於商品住房銷售,但商品住房的住房建築面積不得超過項目住房總建築面積的60%。報道指出,上述規定有助於豐富河內房地產市場的供給來源,並推動住房類型多元化,尤其是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