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省人民議會通過決議,調整2026年國家目標計劃資金安排,並從各項目中收回部分資金納入省級預算。據老街省政府門戶發佈的決議內容,投資資金方面,項目間調整總額為32.73億越盾,收回省級預算1353.95億越盾;事業資金方面,項目、內容、單位和地方之間的增減調整總額為236.56億越盾,收回省級預算314.61億越盾。

在資金分配上,決議安排2026年實施國家目標計劃的投資資金1609.03億越盾、事業資金2007.35億越盾,來源為2021—2025年階段中央預算結轉至2026年的資金;同時安排地方預算事業資金310.16億越盾。資金集中用於三個國家目標計劃:少數民族和山區經濟社會發展、可持續減貧、新農村建設。

這份編號60/NQ-HĐND的決議被定位為調整和分配國家目標計劃資金的依據,以確保符合任務執行情況和結轉至2026年的資金計劃。老街省人民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省人民議會常務委員會、各委員會、代表小組及省人民議會代表按規定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