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副總理范氏清茶於10月17日簽署第2001/QĐ-TTg號決定,頒佈實施《越南勞動者按合同赴境外工作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的計劃。該計劃明確各部委、行業和地方的任務、進度與責任,其中包括升級數據庫,以及準備承接下放給省級和鄉級政府的新任務。
根據計劃,內務部被指定牽頭,會同各部委、機構和地方升級越南勞動者按合同赴境外工作的數據庫。該系統須以編碼方式對勞動者進行全程管理,覆蓋從準備人力資源、選拔、出境、在境外工作到回國的整個過程。升級後的數據庫還將承接從中央到地方的通知接收和行政手續辦理功能,與已下放、分級授權的任務相匹配,運行須保障信息安全和數據事後檢查。
計劃為系統建設設定了明確時限:用於接收通知、辦理行政手續、更新、連接和共享數據的基本功能須在2027年3月1日前完成並測試,系統在2027年及此後繼續升級、完善和擴大連接。內務部還須在2027年第一季度頒佈關於數據庫的通知,確保自2027年3月1日起生效。
在地方層面,鄉級人民委員會須安排接收窗口,公開企業準備人力資源的通知,並在轄區內跟蹤相關活動。鄉級政府須將有關情況與內務部公佈的獲證企業名單進行比對,依職權處理違法行為或移交有權機關處理。內務部須在部門門戶網站上公開並經常更新獲證企業及被吊銷許可證企業的名單。
省級勞動專業機構須梳理並安排公務員、業務流程和保障條件,以承接新下放的任務,人員在本單位總編制內調配,不新增機構或牽頭單位。省級人民委員會須公開轄區內各級政府權限內的行政手續,並在國家公共服務門戶上整合、提供全流程在線公共服務。
計劃還要求向勞務企業、組織、勞動者及其家庭普及相關法律,重點覆蓋勞務輸出較多的地區、少數民族和山區。宣傳內容集中於識別風險、防範欺詐、規定費用以及反映和建議渠道;在境外的勞動者通過越南代表機構接受宣傳。計劃要求同步頒佈指導文件,及時審查和修改相關規定,避免在按合同赴境外勞務管理中出現法律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