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稱,2026年前9個月共發現、逮捕並處理毒品犯罪案件997起、涉案對象1693人,較2025年同期分別增加569起和875人。市公安局局長阮友合(Nguyễn Hữu Hợp)少將公佈了上述數據。同期,職能部門對2477名毒品違法人員作出行政處理,並將1115人送入集中戒毒。
目前峴港全市在管涉毒對象5426人,其中非法使用毒品者1608人、接受美沙酮替代治療者518人、列入戒毒後管理對象者1399人。阮友合表示,這些數字反映社會毒品需求仍然較大,部分地方對象管理不夠嚴密,被對象利用繼續違法,供應毒品鏈條仍需進一步打擊。
此輪行動的依據是峴港市委常委會2025年10月31日第02-NQ/TU號決議和2025年12月31日第05-KL/TU號結論,要求在新形勢下加強並提升禁毒、控毒工作實效。市公安局黨委確定的核心目標是動員整個政治系統力量打擊毒品犯罪、逐步淨化重點地區,力爭在2030年前把峴港建成無毒品城市。
行動中的重點是“45晝夜”專項行動,對涉毒對象進行全面排查、發現並建檔,採取10組重點突破措施,全部力量通宵工作、不休節假日。45天內共對56040名可疑對象進行檢測,新發現1867人毒品檢測呈陽性;經治療和追查,查明毒品犯罪案件327起、對象601人,並建檔將472人送入集中戒毒。警方稱,排查使多個區域基本清除毒品,有助於減少社會治安類犯罪。
峴港市公安局提出,2026年內至少40%的社、坊和特區達到無毒品標準,並將禁毒工作與結果考核掛鉤:若地方毒品形勢複雜化,將影響當地黨委和單位負責人的KPI評分及2026年競賽分類。各社、坊公安繼續維持10組突破措施,包括定期檢查有吸毒史人員、戒毒後管理期滿人員和高風險人員,逐戶逐人掌握情況,並將指標分配到基層幹部、民警、村長和居民組組長。
市公安局黨委還建議市委常委會指導各機關、團體加強協作、向公安提供犯罪信息,按“對毒品犯罪沒有禁區、沒有例外、不寬容”的要求處理。對於西胡、海雲、山錦霞和和春4個社、坊,市公安局要求其儘快發文調整並重新登記無毒品社、坊建設路線圖,完成期限延至2028年底,與全市目標保持一致。各鄉鎮還需在2026年7月1日村、居民組合並後重新評估現狀,調整無毒品村、居民組建設進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