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稅務局對Hà Đô集團股份公司(股票代碼HDG,胡志明市證券交易所上市)作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該企業近日公佈,已收到上述處罰決定,涉及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申報及發票開具等多項違規。

根據決定,Hà Đô集團在增值稅方面存在對不滿足抵扣條件的進項發票進行申報抵扣的行為;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存在將部分不合理、不合規費用入賬以及少申報收入的情況。此外,企業還有兩張發票開具時間不正確。

處罰金額方面,因申報錯誤導致少繳稅款被罰逾4.695億越盾,因2025年6月增值稅申報表指標申報錯誤但未導致少繳稅款被罰650萬越盾,因發票開具時間錯誤被罰350萬越盾。企業還須補繳少繳稅款近23億越盾,並繳納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滯納金近2.531億越盾。

上述補繳稅款、罰款和滯納金合計超過30億越盾。稅務局要求企業及時、足額將款項繳入國家預算,並規定自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10日內完成補救措施。2026年10月1日起至繳清之日產生的滯納金,由企業自行計算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