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國會審議了政府關於2025年省級行政單位調整的報告。法律與司法委員會主任黃清松代表審查機構,贊同方案中的調整計劃。
據黃先生介紹,政府提議決議自7月1日起生效,但委員會認為應從國會表決通過決議之日起生效。此舉旨在為地方政府提供早期的法律基礎,以便進行交接工作,為調整後的行政單位新政府按照中央計劃順利運作準備必要條件。
根據調整後的會議議程,國會將於今天下午(6月11日)分組討論省級行政單位調整事宜,並於6月12日上午在大會討論並表決通過。

根據政府的提議,11個省市保持現狀,其中10個地方符合標準,包括:河內、順化市、萊州、奠邊、山羅、諒山、廣寧、清化、義安、河靜;唯獨高平省具有特殊性。其餘的52個省級行政單位將調整為23個新的省市。
調整後,全國將有34個省級行政單位,包括6箇中央直轄市和28個省:萊州、奠邊、山羅、諒山、高平、宣光、老街、太原、富壽、北寧、興安、寧平、廣寧、清化、義安、河靜、廣治、廣義、嘉萊、慶和、林同、得樂、同奈、西寧、永隆、同塔、金甌和安江。
合併省份以擴大發展空間
內務部長范氏青茶表示,調整過程確保謹慎、細緻、科學,遵守憲法和法律。最高目標是發展國家;結合繼承、穩定與革新、發展的和諧;具有長遠眼光,確保長期穩定。
調整發揮行政單位的潛力、優勢,擴大發展空間;為每個地方和全國均衡、快速、強大和可持續發展創造條件,形成在區域和世界上具有更高競爭力的新經濟中心。

政府強調,省級行政單位的調整不僅是機構的重新組織,還是革新、提高治理能力的機會,為大力推進分級、分權和增強地方政府的自主性、自我負責性奠定基礎。
據統計,52個調整範圍內的省級行政單位的機關、組織、單位的編制內幹部、公務員、職員總數約為447,600人。目前這些地方有38,182個省級公共辦公場所;預計繼續使用約34,000個辦公場所,剩餘約4,200個辦公場所。
法律與司法委員會建議政府指導各部委、行業和地方緊急調整、完善組織機構,合理安排幹部、公務員、勞動者,同時同步處理與公共財政、公共財產相關的問題。
新成立的省市地方政府需要制定具體計劃實施國會決議;主動準備必要條件,確保各級政府之間的職能、任務交接程序、手續暢通、及時,特別是從縣級到省級和鄉級的交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