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與比利時於1973年3月22日建立外交關係,這一時間點距《巴黎協定》簽署僅兩個月。人民報在回顧兩國關係時指出,半個多世紀以來雙方在政治互信基礎上推進多領域合作,比利時在越南爭取民族獨立時期及當前國家發展進程中均提供了支持。
在發展援助方面,自1977年至今,比利時向越南提供優惠貸款和無償援助近3億美元,重點投向水資源管理、制度建設、行政改革、教育和農業等領域。2023年10月,比利時眾議院通過一項決議,呼籲支持越南橙劑受害者,人民報稱這是世界上首個議會就橙劑受害者問題通過此類決議。
經貿層面,比利時是越南在歐盟的第六大貿易伙伴,越南則是比利時在東盟的最大貿易伙伴。比利時積極推動《越南-歐盟自由貿易協定》(EVFTA)的簽署與批准,並在協定落實上走在前列。2018年10月,兩國建立農業領域戰略伙伴關係框架,目前正推進高校與農業研究機構間的技術合作、面向歐洲出口的農產品內河物流系統,以及智能冷鏈物流和可可產業發展等合作。
人民報分析認為,依託農業戰略伙伴關係,雙方合作正向綠色農業、智慧農業和應對氣候變化等更專門的方向拓展。比利時是多個歐盟機構所在地,安特衛普港是歐洲重要海運門戶;越南則被視為連接東盟與全球供應鏈的戰略門戶,物流、港口和戰略基礎設施建設被列為仍有較大開發空間的合作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