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總理黎明興10月19日在國會小組討論《資產拍賣法》修訂草案時表示,保障性住房和租賃住房的價格必須受到管理、調節和控制,不能讓這些需要管控的細分市場價格出現不合理上漲;至於面向經濟條件較好人群的高端住房,其發展可以依據市場實際需求。他是在就這部與《土地法》《住房法》《房地產經營法》相互關聯的法律草案提出意見時作出上述表態的。
黎明興指出,《土地法》規定國家須加強地價管理,今後土地拍賣的程序、手續和地價決定將由各地方依據地價框架和係數確定。他要求土地拍賣權、向投資者交地以及相關機制、政策和程序的規定,必須與《土地法》《住房法》《房地產經營法》同步、統一地制定,並強調整體審查這一系列法律規定,確保實施時的可行性。他還提醒,法律頒佈後若指導文件不完整、不細緻、不明確,地方在適用過程中將遇到諸多困難。
黎明興表示,國會通過《土地法》修訂案後,國家將有力調節地價,從而拉低地價和房地產價格。為實現增加安居機會的目標,市場需要解除法律障礙、控制項目開發成本並增加住房供應。他要求嚴格控制保障性住房和租賃住房價格,防止價格突然上漲。
政府同時提議將住宅用地拍賣的預繳保證金從起拍價的20%提高至50%,以限制出價高卻不履行義務的情況。黎明興還提到,政治局、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和政府的觀點是必須對保障性住房和租賃住房細分市場進行管理、調節和價格控制,為低收入者和勞動者通過購買保障性住房或長期租房獲得住房創造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