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武秋河簽署第147號決定,規定自2026-2027學年起高質量公立教育機構的收費項目、標準及管理機制。決定為午餐、早餐、半日託管、課外輔導和校車接送等服務設定收費上限,並要求學校在自願、公開、透明原則下與家長書面協商,不得超出上限。
根據決定,半日託管午餐收費上限為幼兒園每生每日4萬越盾,小學和中學每生每日5萬越盾,且已包含國家預算按規定對半日託管的餐費補助。早餐上限為幼兒園和小學每生每日2.5萬越盾,中學每生每日3萬越盾。
其他服務方面,三個學段的半日託管照顧服務上限為每生每月23.5萬越盾;半日託管設備費用上限為每生每學年20萬越盾。課外看護照顧服務上限為幼兒園和小學每生每小時1.2萬越盾;由教育機構直接實施的課外補充教育服務,小學和中學上限為每生每課時1.5萬越盾;汽車接送服務上限為每生每公里1萬越盾;飲用水服務上限為每生每月1.6萬越盾。
決定適用於高質量公立教育機構中的學前兒童和普通學生,以及這些機構、國家管理機構、鄉級人民委員會和相關組織個人。學校須編制費用預算以確定具體收費標準,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書面協商,收費須按分級報管理機構跟蹤、檢查、監督。
決定明確,教育機構不得向學生收取已由財政預算支持、保障或已計入補充課程學費的費用;如存在重複費用內容,學校須在確定收費標準前剔除已由上述來源保障的部分。學校須按規定用途使用收入,執行會計、稅務申報和財務公開。
據河內市人民議會第84號決議,自2026-2027學年起,該市半日託管餐費補助為每生每日2.8萬越盾,部分特殊對象為每生每日4萬越盾,補助經費按實際半日託管用餐天數計算,每學年最多9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