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19日晚表示,已確認並將在路上持棍砸毀他人汽車的男子帶回派出所調查。警方認定該男子為黃良祿(Huỳnh Lương Lộc),1991年出生,常住平治東坊,暫住婆點鄉。警方稱正繼續收集、固定材料與證據,以依法處理。

警方初步核實,10月18日18時25分左右,1992年出生、住在東盛鄉的L.T.H.駕駛汽車沿郭條路(Quách Điêu)行駛,方向從楊公起路(Dương Công Khi)往永祿五岔路口。行至郭條路D13/40號門前時,一名男子騎無牌電動自行車超到車頭前方,隨後將車放倒在路上。

警方稱,該男子隨後走到L.T.H.的車旁,持續辱罵,並持棍多次擊打車輛前擋風玻璃和左側車門玻璃,作案後離開現場。相關視頻此前在社交網絡傳播,引發輿論不滿。胡志明市公安局領導在掌握信息後,指示永祿鄉公安緊急核實、追查行為人。

警方表示,結合視頻信息和收集到的材料,確認黃良祿為直接相關人,遂將其帶回派出所。胡志明市公安同時提醒民眾參與交通時保持冷靜、文明處理矛盾,不得以暴力、威脅或毀壞他人財物的方式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