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2日,消息來源稱,嘉萊省監察部門剛剛發佈了關於省內建築材料礦產資源管理和開採的專項檢查結論。
根據嘉萊省2021-2030年規劃,展望至2050年,全省有6個飾面石材礦、133個建築材料用石礦、134個建築用砂礦、321個填土用土礦。
目前,省內還有62個建築材料礦產資源開採點持有有效的開採許可證。這些礦點確保為省內建設項目提供材料。
檢查結論顯示,獲得許可證後,企業已完成了將礦點投入運營的手續並履行了財務義務,但仍存在一些限制和問題。
具體而言,檢查和監督工作存在諸多不足,不經常進行,導致未能及時阻止和處理非法開採礦產資源的情況。在一些地方如Chư Sê、Chư Prông、Phú Thiện等縣,仍存在小規模非法開採礦產資源的情況。
一些地方在處理礦產資源活動中違法行為和非法開採礦產資源案件時缺乏堅決性。特別是在處理與管理工作相關的組織和個人的責任時,缺乏威懾和預防作用。
檢查結果顯示,有4個礦產資源開採項目已被省人民委員會決定批准投資主張,頒發礦產資源開採許可證,但至今未開展開採活動。
有20個礦產資源開採項目被省人民委員會發布決定批准投資主張,項目使用農村地區的農業用地作為儲存場和工業場地。
項目投資者已開展礦產資源開採活動,但儲存場和工業場地的土地面積尚未被有權機關批准轉為非農業生產、經營用地。
檢查結果確定,Chư Păh縣有1個建築用砂礦未開展礦產資源開採活動且未安裝稱重站;Kông Chro縣有1個砂礦未開展礦產資源開採活動且稱重站安裝位置不正確;Ayun Pa鎮、Phú Thiện縣和Kông Chro縣有3個礦產資源開採項目的稱重站安裝位置不正確。
檢查結論顯示,有7個礦主延遲繳納資源費、環境保護費和土地租金,金額超過12億越南盾。嘉萊省監察部門確定主要責任在於省農業和環境廳及相關縣人民委員會,因缺乏檢查和監督未能及時處理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