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熱電股份公司(股票代碼HND)披露,公司已於10月12日收到海防市人民法院2026年9月29日作出的第47/2026/KDTM-PT號二審判決。判決自9月29日起生效,合議庭接受原告丹卡礦產股份公司的上訴,不接受被告海防熱電的上訴,並據此修改海防市第一區域人民法院2026年6月11日第03/2026/KDTM-ST號一審商事判決。
按二審判決,海防熱電須向丹卡礦產支付合計近1148.2億越南盾,其中150498.99噸煤炭的差價超過801.5億越南盾,另有利息超過346.5億越南盾。公司還須承擔一審商事訴訟費逾2.228億越南盾和二審訴訟費200萬越南盾;若遲延履行,還可能按法律規定產生額外利息。
款項源於雙方2021年12月9日簽署的第7217/HĐCC-NĐHP號供應合同。2021年海防熱電招標採購20萬噸進口煤,丹卡礦產中標並簽約。案件材料顯示,丹卡礦產共向海防熱電供應超過155388噸煤炭,扣除相關數量後,作為差價爭議基礎的數量為近150499噸。
2022年國際煤價大幅上漲,雙方就調整結算單價產生分歧。丹卡礦產要求按市場波動調整煤炭售價,海防熱電不接受全部差價支付要求。2026年6月一審法院未支持丹卡礦產關於煤炭差價和利息的請求,丹卡礦產隨後上訴;二審合議庭認定原告要求支付煤炭差價有依據,並支持逾期利息請求。
這一司法進展出現在海防熱電高層連續變動之際。2026年5月21日,公司收到公安部調查警察機關通知,時任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楊山伯因“偽造機關、組織文件”行為被起訴並遭羈押。10月13日,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在楊山伯被羈押近五個月後免去其總經理職務,尚未公佈正式接任人選。
海防熱電成立於2002年,目前運營海防熱電1號和2號兩座電廠,總設計裝機容量1200兆瓦。2026年上半年,公司錄得淨營收近60810億越南盾,同比增長8%;稅後利潤超過5080億越南盾,增長近25%,稅前利潤約6380億越南盾,超出全年計劃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