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門就機動車號牌使用與補辦發佈提醒,明確使用自制號牌或非有權機關核發的號牌屬於嚴重違法行為,被絕對禁止。相關指引以問答形式列出車主在號牌丟失、損壞等情形下應遵循的程序。
指引指出,車主懷疑號牌被盜或完全遺失、無法找回時,應立即前往事發地所屬的鄉或坊公安派出所辦理報案手續,而不是自行製作臨時號牌繼續上路,也不應僅在網上發佈尋牌信息後等待。
補辦申請可通過越南國家公共服務門戶或公安部公共服務門戶在線提交,選擇“登記、補發車輛登記證及號牌”服務進行申報。前往領取新號牌時,車主需攜帶公民身份證、車輛登記證,並在屬於號牌模糊、斷裂損壞的情形下交回舊號牌。
在等待新號牌期間,指引要求車主不得駕駛缺少號牌的車輛,也不得使用自制號牌,建議改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其他合法替代方式出行,以避免受到處罰。
越南公安媒體以問答形式提醒:使用非有權機關核發車牌屬嚴重違法、絕對禁止;車牌丟失應到事發鄉坊公安報案,可經國家公共服務門戶或公安部門戶在線申請補辦。
- 海防交警提醒:車牌丟失或模糊須按規定補辦,不得使用自制車牌
- 海防交警提醒:車牌丟失或模糊須按規定補辦,不得使用自制車牌
- 越南公安提醒:車牌遺失須立即報案,不得自制車牌上路
- 越南公安提醒:車牌丟失須報警補辦,不得自制或挪用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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