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都集團股份公司(股票代碼HDG,在胡志明市證券交易所上市)公佈,已收到河內市稅務局作出的稅務行政違法處罰決定。該決定認定集團在增值稅進項發票抵扣、企業所得稅費用列支及營業收入申報等方面存在違規,並涉及兩張開具時點錯誤的發票。
根據處罰決定,河都集團因申報錯誤導致少繳稅款被罰逾4.695億越南盾;因2025年6月增值稅申報表指標填報錯誤但未造成少繳稅款,被罰650萬越南盾;因發票開具時點錯誤,被罰350萬越南盾。三項罰款合計約4.795億越南盾。
除罰款外,稅務部門要求集團補繳少繳稅款近23億越南盾,並繳納滯納金近2.531億越南盾。滯納金計算至2026年9月30日,自2026年10月1日起至足額繳清之日止的滯納金由企業自行計算繳納。追繳稅款、罰款與滯納金合計超過30億越南盾。
河內市稅務局要求河都集團按時足額將上述款項繳入國家預算,並須在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10日內完成補救措施。集團通過信息披露公告公佈了這一決定,未在公告中說明是否已繳納或計劃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