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防熱電股份公司(股票代碼HND)已收到海防市人民法院2026年9月29日作出的第47/2026/KDTM-PT號二審判決,並於10月12日對外公佈。判決自9月29日起生效,審判委員會接受原告丹卡礦產股份公司的上訴,不接受被告海防熱電的上訴,並據此修改了海防市第一區域人民法院2026年6月11日的第03/2026/KDTM-ST號一審商事判決。

按二審判決,海防熱電須向丹卡礦產支付合計近1148.2億越南盾。其中,150498.99噸煤炭的差價超過801.5億越南盾,另有利息超過346.5億越南盾。此外,海防熱電還須承擔一審商事案件受理費逾2.228億越南盾和二審受理費200萬越南盾;若遲延履行判決義務,還可能按法律規定產生額外利息。

這筆款項源於雙方2021年12月9日簽訂的第7217/HĐCC-NĐHP號供應合同。2021年,海防熱電就採購20萬噸進口煤炭招標,丹卡礦產中標並簽約,所供煤炭用於該公司發電生產。案件材料顯示,丹卡礦產共向海防熱電供應超過155388噸煤炭,扣除相關數量後,作為差價爭議計算基礎的部分為近150499噸。

2022年國際煤價大幅上漲,雙方就調整煤炭結算單價產生分歧。丹卡礦產要求按市場波動調整售價,海防熱電不接受就差價部分的全額支付要求。2026年6月一審時,法院未支持丹卡礦產關於煤炭差價及利息的訴訟請求,丹卡礦產隨後繼續上訴。二審審判委員會認為,原告要求支付煤炭差價具有依據,並接受其關於逾期利息的請求。

這一判決出臺之際,海防熱電高層人事連續出現變動。2026年5月21日,公司收到公安部刑事警察機關通知,時任總經理兼法定代表人楊山伯(Dương Sơn Bá)因“偽造機關、組織文件”行為被起訴並遭羈押。10月13日,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免去楊山伯的總經理職務,此時距其被羈押已近五個月,公司尚未公佈正式接任人選。

海防熱電成立於2002年,目前運營海防熱電一號和二號兩座電廠,總設計裝機容量1200兆瓦。2026年上半年,公司實現淨營收近60810億越南盾,同比增長8%;稅後利潤超過5080億越南盾,增長近25%;稅前利潤約6380億越南盾,超出全年計劃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