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20日通報,已就一個跨省盜狗、加工並運輸狗肉銷售的團伙起訴11名嫌疑人,罪名是“盜竊財產”。調查機關稱,其中4人是長期收購狗肉的固定下家,分別位於海防、興安、寧平與河內。

警方稱,10月18日,調查機關對阮龍雲(Nguyễn Long Yến Vân,1986年生,常住同奈)、梁氏草(Lương Thị Thảo,1994年生,常住海防)、丁文盛(Đinh Văn Thịnh,1996年生,常住興安)、鄧氏施(Đặng Thị Tho,1988年生,常住寧平)和阮氏玉(Nguyễn Thị Ngọc,1985年生,常住河內)作出起訴決定併發出逮捕令,對其實施羈押。警方稱,草、盛、施、玉4人經常從雲處購買狗肉轉售。

交易數據顯示,這4人共向雲轉賬超過8.6億越南盾,對應狗肉估計超過10噸。警方初步認定,這些貨物沒有發票和來源證明,沒有檢疫標記,有疑似電擊痕跡,並以低於市場的價格出售。在調查機關,4人供稱知道狗肉來自盜竊,仍收購以獲利。

案件從10月初開始浮現。當地居民連續反映,在義城、金龍、義交等鄉及胡志明市周邊地區發生盜狗。10月8日,胡志明市公安廳刑事警察處會同地方公安檢查阮伯龍(Nguyễn Bá Long,1997年生)位於同奈省隆平坊第14街區的住所。該房屋用鐵皮圍住,內部設有加工、屠宰動物的區域。

警方在院內停放的汽車中發現21只已死亡的狗,總重304.6公斤,以及疑似自制的電擊槍設備。搜查中,執法人員又查獲32只已宰殺的狗,重近420公斤,以及57只已宰殺的貓,重逾170公斤,分別裝在泡沫箱和冰櫃中。

初步調查顯示,阮清廉(Nguyễn Thanh Liêm)開車載人尋找狗,阮玉智(Nguyễn Ngọc Trí)使用電擊設備,阮玉兒(Nguyễn Ngọc Nhi)將狗收攏上車。盜得的狗被運到龍家分類、初加工和銷售。阮文協(Nguyễn Văn Hiệp)和阮文果(Nguyễn Văn Quả)知道財產來源仍參與初加工並協助銷售。警方認定,10月7日晚至8日早晨,該團伙盜走21只狗。

10月9日,調查機關以“盜竊財產”罪起訴龍、廉、智、兒、協、果6人。擴大調查後,警方查明雲與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兩人商議組織盜狗、盜貓出售。雲負責在社交網絡上尋找客戶、議價、接單和管理錢款;龍負責組織打包,通過客運車輛寄往各下家,錢款進入雲管理的賬戶後再分給團伙成員。

胡志明市警方表示,正繼續核實相關盜狗案件,查清全部贓物來源並確定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