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監察總署頒佈第06/2026/TT-TTCP號通知,規定監察部門幹部、公務員、職員在工作日開始前、工作時間內以及工作日午休期間不得飲用白酒、啤酒及含酒精飲料,法律禁止的其他情形同樣適用。該通知自2026年10月15日起正式生效,取代第01/2021/TT-TTCP號通知。

通知第6條第3款a項將午休時間單獨列出,不限於幹部正在直接執行任務的時間。這意味著工作人員暫停工作去吃午飯,並不改變這段時間不得使用含酒精飲料的要求;規定同時覆蓋上班前的時間段。

同一款還列出辦公文化方面的其他禁止行為:不在規定地點吸菸;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非法使用毒品或違禁物質、組織或參與迷信活動及其他在辦公場所被禁止的活動;違規將公共財產、車輛、設備或單位設施用於個人目的;利用單位名義、形象或活動實施違法行為或謀取私利。

通知第2條明確適用對象,包括監察機構的幹部、公務員、越南人民軍軍官、人民公安軍官、從事機要工作的人員、職員以及勞動者。上述要求被納入監察部門通用行為準則,目的在於維護履職過程中的作風、責任與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