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委員會近日頒佈決定,對首都公園、綠化和水面管理作出規定。根據規定,河內市列出18種禁止在公共場所種植的樹木,包括榕樹、橡膠樹、皂莢樹等。該決定要求各管理單位制定計劃,逐步淘汰並替換現有屬於禁種名單或不適合城市及農村居民區性質、位置和特點的樹木。

規定明確,老朽、腐爛、無法治癒的病蟲害樹木、枯死樹木、有折斷倒伏風險的樹木以及生長不良、彎曲的樹木也屬於替換範圍。組織和個人若想在人行道等公共場所新種或替換樹木,須事先獲得主管部門對樹種的批准。樹木須符合規劃、氣候和土壤條件,體現地方特色,並確保行人、車輛和工程安全。

規定還要求,城市發展項目須確保經批准的規劃所規定的綠地面積和密度指標。在批准建築景觀方案前,須制定工程立面綠化佈置方案。對於人行道、隔離帶、交通島上的建設改造項目,以及涉及公共綠化的道路拓寬、人行道擴建等工程,投資方須制定並實施現有樹木處理方案,最大限度減少砍伐、遷移和切根。施工前,投資方須與綠化管理單位協調統一方案,並接受保護和檢查指導。

規定禁止在樹木上刻畫、釘釘、剝皮,禁止向樹根傾倒垃圾、有毒物質或建築材料,禁止在樹根周圍便溺、生火做飯、燒根、砌臺。此外,不得在樹上懸掛廣告牌、招牌和其他物品,未經許可不得拉線、掛裝飾燈,以免影響樹木生長。違反者須修復並賠償損失。

河內市委書記裴氏明懷要求搶救並重新種植因第3號颱風倒伏的樹木,表示種植一棵成年樹木需要很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