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興安省近日出現一張在社交媒體流傳的行政地圖,圖中列出若干現有鄉、坊擬合併為新的鄉級行政單位的方案。興安省委組織部部長範文魁(Phạm Văn Khuê)表示,該地圖並非官方文件,繫個人制作後上傳網絡,已在民眾和公職人員中造成困惑。

範文魁介紹,興安省自然面積為2514.81平方公里,面積規模相對較小,但鄉級行政單位數量較多。調整後全省共有104個鄉級行政單位,包括93個鄉和11個坊。目前全省有33個鄉級單位未達到中央規定的統一標準,其中32個未達自然面積標準,1個未達人口規模標準。

對於未達標單位偏多的原因,範文魁稱,這與興安省和原太平省合併前的特點有關,兩地原有鄉級單位數量較多;中央在制定新鄉級單位設立方案時,定下的方向是減少不超過70%的舊鄉級單位。因此興安省現有單位在指標上“偏低”。

興安省已責成省人民委員會黨委研究並提出若干鄉級行政單位調整合並方案,依據包括人口規模、面積、經濟社會條件、歷史文化傳統、居民分佈、管理能力以及地方可持續發展要求等因素。省委常委會要求各級黨委和單位負責人做好乾部黨員思想工作,調整期間不得出現幹部公職人員敷衍塞責、影響共同任務的情況。

興安省委於2026年9月24日作出第410-KL/TU號結論,要求完善各項方案並按權限組織實施;省人民委員會黨委主持,會同省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方案,於2026年10月內報省委常委會審議。範文魁表示,相關單位正按省委要求的時間節點推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