芽莊坊人民委員會10月20日通報,2026年前9個月當地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檢查中,9月共有22家餐飲經營場所因違反食品安全規定被處罰,每家罰款金額從200萬越南盾至1450萬越南盾不等。被罰場所涵蓋海鮮店、雞肉飯、魚粉、烤肉串等多種餐飲類型。
根據公佈的名單,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經營條件、加工流程和食品保存環節。部分場所在未取得食品安全合格證明的情況下營業;直接接觸食品的員工未使用手套、口罩;未留樣或未按規定留樣。另有場所的廚房佈局未能確保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汙染。
具體案例中,The Local 2經營戶因廚房佈局、三步檢查及食品留樣違規被罰1000萬越南盾;海鮮經營戶Ty Rô因加工人員直接接觸熟食時未戴手套、未按規定留樣被罰600萬越南盾;Tám Mẹo經營戶因食品加工區有害動物侵入被罰200萬越南盾。名單中還包括Bún riêu Lê Thi、Nem nướng Ninh Hòa Đặng Văn Quyên、Mixue Lê Lợi、Hà cơm gà、Hải sản tươi sống Thạnh Sương和Đồng Mẫn I等場所。
芽莊坊人民委員會同時指出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困難:部分法律規範文件未具體描述違規行為,仍使用“保障衛生”等定性表述,給經營場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帶來困難。該委員會建議衛生廳彙總並報請有權限機關研究修改、補充相關規定,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更明確的法律依據;並建議衛生廳提請內務廳參謀省人民委員會,為鄉級食品安全國家管理工作增加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