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務部正在就關於公務員培訓、培養的草案徵求意見。根據草案,鄉鎮級公務員必須具備大學及以上學歷。
博士範迪(第三區域政治學院)向《青年在線》投稿,就這一問題提供了更多視角。
學歷標準化:必然趨勢但不是全部
幹部學歷標準化是必要的,對提高機構質量具有重要意義。然而,如果只關注文憑而不考慮實際能力,將會導致令人擔憂的後果。
不可否認,在新背景下,特別是行政單位合併過程後,鄉鎮級幹部的管理規模和工作要求越來越高。
當權力和責任增加時,必然要求執行者具備相應的能力。大學文憑被視為確保幹部具備法律、國家管理、公共行政等基礎知識的“最低”條件。
然而,提高學歷標準只是形成高質量幹部隊伍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
在學歷標準化被視為提高幹部隊伍質量的一步的同時,實踐中仍存在不少困惑,尤其是在偏遠、困難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
審查、標準化幹部學歷不是一項臨時、突發的工作,而必須經常、持續地進行。
文憑——無論是大學、碩士還是博士——如果不伴隨實際能力,仍然只是形式。實際上,不少幹部學歷高但管理能力弱,與民眾互動不佳,缺乏批判性思維或對社區中出現的問題不夠敏感。
不能將優秀幹部等同於有文憑的幹部。如果僅以文憑為唯一衡量標準,無形中會排除那些勤奮、有實際才能但沒有條件正規大學學習的幹部;同時“保留”那些僅“形式上”滿足但實際能力薄弱的人。
有意見認為應規定正規大學文憑而非在職或遠程教育文憑,因為對培訓質量存在疑慮。如果放在某些時期非正規教育培訓質量放鬆的背景下,這一觀點並不錯。
然而,需要認識到培訓形式本身並無過錯。問題在於管理、檢查、監督和實施培訓規定的過程中。
如果嚴格按培訓形式規定,容易導致歧視,使許多偏遠地區的幹部灰心——這些人沒有條件正規學習,但在完成適合的培訓計劃後仍能有效工作。
不要讓文憑真實但能力虛假
為了使鄉鎮級幹部、公務員學歷標準化真正成為提高隊伍質量的動力,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政策。
將學歷標準化與全面、科學和定期的實際能力評估相結合。能力評估不能僅停留在報告形式、考試成績或個人檔案上,而必須反映工作中的實際效果、民眾信任程度以及在實際環境中的組織、管理能力。
需要建立一套可量化、可測量和可比較的標準,並每年或每2-3年定期組織評估,確保客觀和公正。
鼓勵幹部學習提高學歷,但必須與提高培訓質量同步。
擴大學習機會很重要,但如果培訓質量不受控制,將導致“文憑真實但能力虛假”的後果。
因此,需要加強對培訓機構的檢查和質量認證;同時透明化學習、考試、畢業和文憑認證過程,以防止買賣文憑或追求形式的現象。
繼續改革招聘、使用和淘汰幹部工作,朝著實質、公平和透明的方向發展。除了文憑,還需要設計多維評估系統,包括上級、同事和民眾的參與——這些人是直接享受幹部服務質量的人。
只有當評估基於多個可靠信息來源時,才能正確發現真正有能力和道德的人留下來。
建立實質性的學習支持機制,為未達標準的幹部提供合理時間內提高學歷的機會。
各地——特別是偏遠地區——應在制定適合具體條件的標準化路徑上分權。同時可以設計與實際公務相結合的邊工作邊學習模式,使幹部不會“形式上離開工作崗位去上學”。
要求鄉鎮級幹部、公務員標準化是國家在革新和深入融入背景下的正確、必要主張。
然而,文憑不能成為決定幹部能力的唯一憑證。幹部隊伍不僅要達標,還要實質和值得人民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