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廳交通警察科(PC08)10月20日通報,所屬Bàn Cờ交通警察隊在巡邏檢查中發現並處理多名酒精濃度超標的網約車司機,其中有人被測出呼氣酒精含量0.475毫克/升,仍打開應用接單載客。
PC08表示,這些司機違反的是最高一檔酒精濃度規定,即呼氣酒精含量超過0.4毫克/升。按這一檔次,司機被罰款800萬至1000萬越南盾,並被吊銷駕駛證22至24個月。
警方指出,酒後仍開車接單不僅違反法律,也直接威脅乘客和路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並影響從業者的職業信譽和乘客信任。PC08建議民眾飲酒後主動選擇安全的出行方式;若發現司機有飲酒跡象,乘客應考慮中止行程以保護自身。
PC08還要求提供網約車服務的企業加強宣傳,提醒司機遵守交通秩序與安全規定,並研究管理和監督措施,以便及時發現和防止司機在營運中飲酒。警方強調,司機應自覺遵守規定,飲酒後不得開車,即使只行駛短距離或正處於接單載客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