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處第二公路交通警察隊10月20日通報,已對40歲司機V.C.T.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該司機居住於峴港市香茶坊,因駕駛載有木片的卡車時貨物散落路面、危及過往車輛和行人,被處以1000萬越南盾罰款,並扣除駕駛證4分。

警方認定,V.C.T.駕駛車牌號92H-013.42的卡車運載貨物,雖有綁紮固定但未能確保安全,違反2024年第168號議定第21條第8款đ項的規定。該處罰決定由峴港市公安交通警察處第二公路交通警察隊作出並對外通報。

事件發生在10月11日16時24分左右。行車記錄儀畫面顯示,一輛白色汽車行駛在載滿木片的卡車後方,位置在蓮嶺山口一帶、冷玉鄉境內。卡車進入彎道陡坡路段時發生偏載,大量粗大木段滑落並傾瀉到路面,橫擋在道路中間,撞上白色汽車車頭和車身。白色汽車與後方裝有行車記錄儀的車輛及時倒車避讓,未造成人員傷亡,僅一輛汽車輕微受損。

峴港市山區多個地方,如仙福、茶眉一帶,居民種植木片面積較大,每天經40B國道運輸木片的卡車數量不少,而該路段路面狹窄且正在施工。峴港市公安交通警察處表示,將加強巡邏管控,處理貨運車輛,尤其是木片運輸車輛不確保安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