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家證券委員會已對西貢運輸服務股份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指其在信息披露和定期報告方面違反證券領域相關規定,合計罰款1.625億越南盾。
根據國家證券委員會發布的第625/QĐ-XPHC號處罰決定,該公司因未按法律規定的期限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被罰8500萬越南盾。委員會指出,公司遲於規定時間在委員會信息披露系統及河內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公佈2024年經審計合併財務報表、2024年度報告,以及關於不符合公眾公司條件的披露文件,遲延時間不足15天。
此外,該公司還因違反報告期限規定被罰7750萬越南盾。委員會稱,公司向國家證券委員會提交關於不符合公眾公司條件的報告時,遲延時間達到15天以上。兩項違規合計罰款1.625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