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家證券委員會監察機構近日對兩家在UPCoM市場掛牌的企業作出行政處罰,分別涉及信息披露內容不完整、數據前後不一致和逾期披露等問題,兩家公司合計被罰逾5.8億越盾。
根據第619/QĐ-XPHC號處罰決定,CTCP Thực phẩm G.C(證券代碼GCF)因多項違規被罰共計4.25億越盾。其中,該公司2024年、2025年上半年及2025年公司治理情況報告未按財政部第96/2020/TT-BTC號通知附錄五的模板完整披露內容,被罰6500萬越盾。
該公司還被指在2026年第二季度單獨及合併財務報表中披露的稅後利潤指標,與2026年上半年經審閱的單獨及合併財務報表、2025年第四季度與2025年經審計的單獨及合併財務報表不一致,被罰1.75億越盾。監察機構列出的差異包括:2026年上半年單獨報表稅後利潤近71億越盾,經審閱半年報為逾61億越盾;合併報表為逾513億越盾,經審閱半年報為逾318億越盾。2025年全年單獨報表稅後利潤逾1048億越盾,經審計為近776億越盾;合併報表逾985億越盾,經審計為逾362億越盾。
此外,Thực phẩm G.C因在公司網站遲於規定15天以內披露2026年度股東大會選舉2026至2031年任期董事會成員候選人名單及相關信息,被罰9250萬越盾;又因在越南國家證券委員會、河內證券交易所及公司網站遲於規定15天以上披露多項材料,再被罰9250萬越盾。這些材料包括2026年上半年審閱期稅後利潤變動說明、與越南投資與發展銀行(BIDV)三十四月支行簽訂的700億越盾額度貸款合同及相關補充合同,以及關於退出三家成員公司全部投資的第16/2023/NQ-HĐQT號決議。該公司還因未向國家證券委員會報告2025年定向增發募集資金用途變更(經董事會2025年8月20日第11號和10月15日第14號決議通過)被罰9250萬越盾。
另一份第625/QĐ-XPHC號決定顯示,CTCP Dịch vụ Vận tải Sài Gòn(證券代碼STS)因違反信息披露時限規定被罰8500萬越盾。該公司在越南國家證券委員會和河內證券交易所系統遲於規定15天以內披露2024年經審計彙總財務報表,並遲於規定15天以上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及不再符合公眾公司條件的說明,合計被罰8500萬越盾。
該公司還因遲於規定15天以上向國家證券委員會報告不再符合公眾公司條件,被罰7750萬越盾,合計罰款1.625億越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