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已向國會提請,將每年11月24日“越南文化日”列為勞動者帶薪休假日。內務部長阮進海10月21日上午在國會會議上作相關說明時表示,此舉旨在把發展越南文化的方針制度化。

阮進海指出,國會此前已通過決議,規定11月24日為越南文化日、勞動者可休假並領取全額工資,但這一假日尚未寫入《勞動法》,因此需要補充,以保證法律之間的統一。國會文化與社會委員會主任阮德榮在審查報告中表示,該委員會基本贊同增設這一假日及帶薪休假制度。

同一份修法草案還涉及節假日安排的通知時限。草案維持由總理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春節和國慶具體放假日期,同時補充規定內務部長鬚在次年9月30日前公佈來年節假日安排。起草機構稱,這一修改是為了與內務領域分級分權規定相銜接。

審查過程中,有意見提出研究將7月27日榮軍烈士日也列為帶薪休假日。阮德榮在報告中提及這一建議,但未說明委員會是否採納。

另據材料,副總理范氏清茶已同意內務部關於2026年越南文化日放假一天的提議,日期為11月24日星期二。該材料還提到2027年全年6個正式假期共22天休假(含相鄰週末)的安排,但相關細節屬於後續年度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