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首都安寧報報道,一名有前科的越南男子黎明福(Lê Minh Phúc)被控前往柬埔寨加入詐騙團伙,利用本人銀行賬戶接收並轉移詐騙所得。起訴材料稱,2025年9月至10月間,其協助騙取6名受害人逾6.33億越南盾,並通過23次轉賬將資金轉至其他賬戶。該案已進入起訴階段,具體指控有待法院審理。

根據起訴材料,黎明福無業且有多次前科。2025年7月,他在Telegram上被一名使用“Lucky”賬戶的人拉入“招聘人事”群組,後者邀請他赴柬埔寨從事詐騙工作,承諾月薪1200至1500美元,主要任務是使用銀行賬戶接收受害人被騙資金,並通過生物識別驗證將錢轉至其他賬戶。黎明福同意後,由“Lucky”一方為其辦理護照。

2025年7月26日,黎明福經木牌口岸出境,前往柬埔寨柴楨省巴域市(Krong Bavet)的金沙(Kim Sa)地區,與“Lucky”及另一名代號“小貝”(Tiểu Bối)的人會面。隨後“小貝”要求他返回越南開設銀行賬戶,再回柬埔寨。8月3日,黎明福回到胡志明市開設了本人名下的銀行賬戶,之後返回柬埔寨繼續“工作”。

起訴材料描述,該團伙通過Telegram群組誘騙受害人註冊所謂“性服務”會員,要求受害人向黎明福的賬戶轉賬12.8萬至50萬越南盾,隨後以辦理VIP卡、升級會員等理由要求追加轉賬,最終切斷聯繫侵吞錢款。黎明福則按指示用本人賬戶收款,並通過銀行應用的人臉識別功能將資金轉出。調查認定,黎明福明知賬戶被用於接收和轉移詐騙所得,仍同意協助。

調查結果顯示,2025年9月26日至10月2日,黎明福協助該團伙騙取6名受害人總計逾6.33億越南盾,並進行了23次轉賬。其中一名受害人阿A(2004年生,河內人)於9月26日加入Telegram群組,向黎明福賬戶轉賬12萬越南盾開卡,隨後被要求多次轉賬以“返還”此前款項,最終被侵吞逾2500萬越南盾。另外5名男子也被以類似手法騙取逾6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