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剛剛頒佈的第154/2025號法令,規定了對於屬於精簡編制範圍的幹部、公務員、職員的各項補助。
提前退休的人如果距離退休年齡還有2到5年,有足夠的社會保險繳納時間以領取養老金,其中包括15年從事繁重、有毒、危險或特別繁重、有毒、危險的工作,或在社會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地區(包括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在有0.7係數地區補貼的地方工作的時間),除了根據社會保險規定享受退休制度外,不會因為提前退休而減少養老金比例。這些人每提前退休一年可獲得5個月的當前工資。
根據工作時間的社會保險繳納補助,基於有20年工作時間的人,前20年每月補助5個月的當前工資;從第21年開始,每年補助0.5個月的當前工資。工作時間在15年到20年之間的人每月補助5個月的當前工資。
距離退休年齡還有2到5年的人,有足夠的社會保險繳納時間以領取養老金,除了退休制度外,不會因為提前退休而減少養老金比例。他們每提前退休一年可獲得5個月的當前工資。
對於工作時間超過20年的人,前20年每月補助5個月的當前工資;從第21年開始,每年補助0.5個月的當前工資。工作時間在15年到20年之間的人每月補助5個月的當前工資。
距離退休年齡不足2年的人,有足夠的社會保險繳納時間以領取養老金,其中包括15年從事繁重、有毒、危險或特別繁重、有毒、危險的工作,或在特別困難的地區,將根據社會保險規定享受退休制度,並且不會因為提前退休而減少養老金比例。
距離退休年齡不足2年的人,有足夠的工作時間以領取養老金,將根據社會保險規定享受退休制度,並且不會因為提前退休而減少養老金比例。

轉至不經常性享受國家預算經費的組織工作的人將獲得3個月的當前工資補助;每有社會保險繳納的工作年獲得5個月的當前工資。此政策不適用於在公立事業單位工作時轉為保障經常性支出或同時保障經常性支出和投資支出或在股份制企業仍保留工作的人。
屬於精簡編制範圍的幹部、公務員、職員,距離退休年齡還有3年或以下,有足夠的強制性社會保險繳納時間,其中包括15年從事繁重、有毒、危險或特別繁重、有毒、危險的工作,或在特別困難的地區;距離退休年齡還有3年的人,也不享受轉至不經常性享受國家預算經費的組織工作的政策。
因精簡編制而立即離職的人但未到退休年齡且不符合提前退休政策條件的,將獲得3個月的當前工資補助以尋找工作;每有社會保險繳納的工作年獲得1.5個月的當前工資。他們還可以保留社會保險繳納時間或一次性領取社會保險。
45歲以下的人,身體健康,有責任心,有組織紀律意識,但擔任的工作不適合,有離職意願的,單位將在解決離職前為其創造條件學習技能。他們還可以享受全額當前工資,並由單位在最長6個月的學習技能期間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
這群人還可以享受最高相當於6個月當前工資的技能學習費用補助。技能學習課程結束後,他們還可以獲得額外的3個月當前工資補助以尋找工作。此外,他們每工作一年可獲得0.5個月的當前工資補助,並保留社會保險繳納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