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老街省警方已對一名女司機作出起訴決定,指其在一處交通檢查點拒絕配合並駕車離開。老街省人民檢察院已批准該起訴決定。案件目前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老街省公安廳10月21日晚通報,被起訴者為1994年出生、住在老街省甘塘坊的黎金英(Lê Kim Anh),所涉罪名為妨害公務。通報稱,該決定由老街省公安廳作出,並經老街省人民檢察院批准。

警方通報所述經過發生在10月19日約16時。當時,老街省公安廳交警處第一公路交警隊工作組在甘塘坊陳富路巡邏檢查,發現一輛車牌號為24A-412.53的汽車在限速50公里/小時路段以59公里/小時行駛,超過規定時速9公里。工作組隨後示意車輛停車接受檢查。

通報稱,駕車人黎金英未能按要求出示駕駛證及相關證件。當交警要求其繼續配合處理時,她返回車內鎖上車門、發動車輛駛離;交警和機動警察多次示意停車,她仍未服從,繼續加速離開。

事後,老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機關辦公室與交警處會同甘塘坊公安核實並查明情況,要求黎金英將涉事車輛帶回現場,以便按規定製作筆錄並暫扣車輛。警方檢查結果顯示,黎金英體內沒有酒精和毒品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