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10月21日決定,對居住在該省甘堂坊的黎金英(1994年生)立案起訴,罪名是“妨礙公務”。老街省人民檢察院已批准對被告人的起訴決定。
據老街省公安廳通報,10月19日16時05分許,交警工作組在甘堂坊陳富路巡查時,發現黎金英駕駛的牌照24A-412.53汽車在限速50公里路段以59公里時速行駛。工作組示意停車檢查,黎金英未能出示車輛證件和駕駛證。
通報稱,當要求其進入工作位置時,黎金英不予配合,反而上車關門、發動引擎,故意駕車離開現場。儘管交警和兩名機動警察多次發出信號要求停車,黎金英仍繼續駕車前進、後退,然後加速逃離。
接報後,老街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辦公室與交警部門會同甘堂坊公安展開核實,要求黎金英將涉事車輛帶回現場以製作筆錄並暫扣車輛。檢查結果顯示,黎金英體內酒精和毒品檢測均呈陰性。
目前,老街省公安廳調查警察機關正繼續調查、完善案卷,以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