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人民檢察院10月22日發佈起訴書,以“盜竊財產”罪起訴嫌疑人阮德山(Nguyễn Đức Son,1996年生,興安省義民鄉人)。檢方同時指定河內第四區域人民檢察院行使公訴權並監督庭審。起訴書稱,阮德山受僱擔任N女士(1976年生,住河內市交聯都市區)的司機。

起訴書認定,阮德山因無錢供個人開銷,得知N女士擁有多隻價值較高的愛馬仕、迪奧、路易威登等品牌包,且不常使用、存放在單獨臥室後,產生竊取變賣的念頭。2025年1月至9月,他多次趁無人看管進入N女士臥室行竊,並通過社交網絡群組出售贓物。

據起訴書,2025年1月前後,阮德山進入N女士女兒的臥室,竊得一隻迪奧品牌包,藏入禮品袋帶出,以4000萬越南盾賣給社交賬號“Mạnh Authentic”(身份尚未查明)。約一個月後,他又進入N女士家臥室,竊得一條路易威登圍巾和一隻愛馬仕包,藏入車內帶走;圍巾以500萬越南盾賣給同一賬號,包由另一人以4億越南盾買走。

調查認定,2025年內阮德山共竊取31只愛馬仕、迪奧和路易威登品牌包、一隻卡地亞金手鐲及一條路易威登圍巾。其中4只包和1只金手鐲經估價近13億越南盾;另有1條圍巾和27只包未能追回,阮德山供稱已賣給3人,得款逾72億越南盾。檢方認定N女士被侵佔財物總值超過85億越南盾,目前仍有逾72億越南盾未獲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