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與培訓部正在就一項法令草案徵求意見,該草案規定鼓勵和支持學生、大學生、教師赴發達國家及傳統友好國家學習、研究、講學和學術交流的政策。草案中提出,將國家預算公派人員的助學金(生活補助)標準較此前規定提高約1.5至2倍。教育與時代報報道稱,這一調整方向旨在改善公派留學人員的學習和研究條件。
提出上調補助的背景是多國學習和生活成本持續上升。草案所涉政策範圍包括赴重點行業和領域具有優勢的國家學習研究的人員。目前該草案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尚未公佈正式生效時間或最終補助標準。
茶榮大學副校長葉清松副教授認為,提高生活補助是必要的調整方向。他表示,基本開支得到保障後,學員可以減輕經濟壓力,專注學習和研究,減少因經費不足而打工的情況。他還認為,政策的更深層意義在於,讓有能力但經濟條件有限的人,包括地方院校教師,獲得更多接受國際培訓的機會,使選拔更多依據能力和貢獻潛力,而非家庭能否補足費用。
葉清松同時提出,補助上調只有在能夠滿足留學地基本需求、且資金按時發放時才能真正發揮作用。他建議按國別制定基本生活補助標準,並考慮不同城市之間的成本差異,在物價和匯率大幅波動時定期審查調整;管理和支付機制應透明,確保學員及時收到經費,監督應與相應學段的學業狀況和進度掛鉤。
在人才培養與使用銜接方面,葉清松建議,出資機構、派出單位與學員之間應有接收承諾或協議,明確專業方向、預計工作崗位、工作條件和各方責任,並擴大接收優秀候選人的機會。他認為,學員與國內單位的聯繫應在培訓期間就保持,學員回國後接收單位應安排合適工作,提供研究條件和初期科研支持。他提出,核心是建立“選對人、支持到位、保持聯繫、培訓後有效使用”的完整循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