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監察署10月21日在河內公佈第955/QĐ-TTCP號監察決定,對富美氮肥總公司(PVFCCo,股票代碼DPM)及關聯單位、組織和個人啟動監察。監察內容為化學品和化肥進出口、生產、分配、流通環節的法律執行情況,監察期從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必要時可延伸至該時段前後。

監察組共16人,由政府監察署第九局(負責工商領域投訴舉報監察)副局長杜英俊任組長,期限為公佈之日起30個工作日,不含節假日。副監察長阮文強在部署會上表示,監察旨在客觀評估企業及越南國家工業能源集團在相關領域的守法情況,記錄成效、查明不足與違規行為(如有),確定組織和個人責任,並提出整改處理建議。

阮文強要求監察組嚴格執行決定和計劃,工作方法科學,不影響被監察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所有認定和結論須有卷宗、文件和記錄佐證。他同時要求富美氮肥總公司及時完整提供材料,董事會和總經理直接指導併成立由公司領導牽頭的工作組配合監察;建議越南國家工業能源集團指導其在該公司的資本代表配合提供信息。

同日,政府監察署還公佈了對越南民航局及關聯組織個人的監察決定,監察期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限30個工作日;並對河內住房投資與發展總公司(Handico)開展反對浪費監察,範圍涉及房屋土地管理使用及合資、入股、撤資活動,監察期為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