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平省公安廳10月14日發佈警示,指有人冒充電力公司和水務單位工作人員,以上門服務為名誘導居民在手機上安裝含惡意代碼的應用程序,進而竊取個人信息和銀行賬戶資金。警方稱,這類人員可能穿著制服、佩戴偽造的員工證件以獲取信任。
據警方通報,嫌疑人通常以定期檢查、更新合同、轉換電子賬單或協助繳納水電費為由接近住戶,也有人謊稱設備出現故障需要處理,或稱居民可獲得賬單退款。取得信任後,他們會要求居民掃描二維碼或點擊鏈接,下載自稱來自電力、供水單位的應用程序;若居民交出已解鎖的手機,嫌疑人還可能直接操作安裝。
警方指出,這類應用可能含有惡意代碼,可收集個人資料、監視手機活動,在獲得必要權限後甚至能控制設備。安裝過程中,嫌疑人會以“客戶驗證”“支付綁定”等名義,要求開啟無障礙權限、允許讀取短信、操控手機,或提供密碼和一次性驗證碼。一旦取得訪問權限,嫌疑人便可竊取登錄信息和驗證碼,轉走銀行賬戶內的錢款。
警方還表示,嫌疑人可能進一步控制受害者的Zalo、Facebook賬號,再冒用賬號主人身份向親友發消息借錢、請求轉賬,或繼續發送惡意鏈接。警方提醒居民不要將已解鎖的手機交給陌生人,不要掃描來源不明的二維碼或點擊鏈接安裝應用,也不要按自稱水電單位人員的要求提供密碼、驗證碼或銀行賬戶信息;如需核實身份,應直接聯繫服務單位的官方客服熱線。若已誤裝可疑應用,應儘快斷開網絡或關機,並使用其他安全設備聯繫銀行,要求凍結存在風險的業務。
人民報的報道同時引述越南法律條款稱,利用銀行賬戶信息或非法侵入他人賬戶侵佔財產,可依2015年刑法第290條(2017年修訂)追責;以虛假信息誘騙他人轉賬的,可依第174條以詐騙侵佔財產罪處理。具體罪名和刑期由主管機關根據作案手法、侵佔金額及相關證據確定,報道提到此類行為最高可面臨20年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