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人民法院已對GFDI投資諮詢有限公司詐騙侵佔財產案作出一審判決。據判決書,公司總經理阮光黃、財務總監阮杜達、金庫主管陳氏美幸、總行交易部經理蘇紅茶以及阮光黃之妻、總行交易部副經理陳氏嬌莊,五人均被判處終身監禁。法院還下令繼續查封、凍結被告人的多處不動產、汽車和銀行賬戶,以確保判決執行。

為彌補受害者損失,法院要求追繳多項款項。其中,433名曾獲得高於初始投資額回報的客戶須退還差額逾70億越南盾;1140名前GFDI員工須退還曾領取的業務工資和佣金逾467億越南盾。此外,向GFDI出租房屋作為分公司辦公場所的組織和個人須退還定金,合作企業也須清算合同並退還GFDI的投資款。

判決具體列明,峴港的Enzy集團股份公司須退還逾65億越南盾;胡志明市的K-Product股份公司須退還GFDI投資的60億越南盾及96億越南盾借款,該公司經理須退還陳氏嬌莊用於購買股份的10億越南盾。法院還宣佈陳氏嬌莊與Minh Đông公司、Cù Lao Chàm公司之間的公寓買賣合同無效,分別要求返還21億越南盾和逾10億越南盾。

資產處理方面,法院將The Filmore項目的一套公寓交由民事執行機構拍賣,所得款項優先償還銀行貸款,剩餘部分用於確保執行。對於正在抵押的資產,判決宣佈部分抵押合同無效,要求銀行交還權屬證書以配合執行,但銀行仍有權就貸款合同糾紛提起訴訟。資產處置所得優先支付貸款本金和利息,剩餘部分才用於賠償。

目前,法院繼續扣押被告人家屬及相關組織和個人已繳納的逾7.08億越南盾,並凍結GFDI公司和Blue Lotus公司在銀行賬戶中的逾13億越南盾。同時,繼續暫停865個VietinBank賬戶和223個BIDV賬戶的交易,賬戶餘額總計逾31億越南盾,其中包括三名被告人的賬戶。判決書顯示,本案須賠償總額超過2.407萬億越南盾,而目前已收繳金額僅為7.08億越南盾,與7108名受害者的損失相比缺口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