諒山省公安廳10月23日通報,省安全調查機關已作出調查結論,建議省人民檢察院以《刑法》第353條規定的侵佔財產罪起訴14名嫌疑人。案件發生在該省新成鄉北嶺村北嶺公祠,14人均為這座公祠管理委員會的成員。
調查結論認定,2024年初至2026年6月,上述14人侵佔公祠香火錢共計6,284,645,000越盾。調查機關指其利用職務便利,商定將各祭壇收到的部分香火錢和供奉款不入賬,私自留下瓜分,這一行為持續較長時間。
此前7月6日,安全調查機關會同省人民檢察院對案件立案,並對相關嫌疑人立案偵查,相關立案決定已獲省人民檢察院批准。被立案者包括新成鄉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公祠管理委員會主任馮文光(1979年生),新成鄉黨委檢查委員會副主任、原鄉人民委員會副主席、原公祠管理委員會主任張春友(1983年生),公祠管理委員會司庫胡明德(1977年生),以及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原司庫何文興(1976年生)。另有管理委員會8名成員被立案。
調查機關稱,目前已收回及查封嫌疑人財產總值超過93.5億越盾。諒山省公安廳建議各機關、單位和宗教活動場所管理委員會公開透明地管理、使用香火錢,確保接收、清點、保管和收支均有完整賬簿憑證,明確集體與個人責任,並加強檢查監督,及時堵塞管理流程漏洞。
北嶺公祠是諒山省知名宗教活動場所,由新成鄉遺蹟管理委員會管理。調查機關對涉案金額的表述存在口徑差異:調查結論認定的侵佔金額為62.84億餘越盾,而初步調查信息稱2023年至今被侵佔金額達62.8億越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