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政府向國會提交了關於補充南北高速鐵路項目投資形式的提案。根據提案,該項目此前由政治局統一主張公共投資。然而,在政治局頒佈關於發展私營經濟的第68號決議後,多家企業提議以直接私人投資形式參與。
政府評估目前尚未有公私合作伙伴關係(PPP)、直接私人投資或其他形式被規定適用於高速鐵路項目。同時,政治、法律和實踐基礎都已允許擴大私營企業參與國家重要項目。
政治局已確定“擴大私營企業參與國家重要項目如高速鐵路、城市鐵路”。國會的第198/2025號決議也明確指出國家將通過直接投資或PPP擴大私營部門參與重點項目。
國際實踐表明,鐵路基礎設施大部分由公共資金投資,因為投資規模大、財務效益低、資本回收期長。一些國家已實施PPP但仍需要國家支持。
這是與國會關於南北高速鐵路項目投資主張的第172/2024號決議不同的內容,因此政府提議國會允許補充公共投資以外的其他投資形式。形式包括PPP或商業投資,並將此內容納入第9次會議的決議。如需超出權限的政策,政府將向國會報告。

根據5月6日發送給總理的文件,VinSpeed公司提議以直接投資形式投資南北高速鐵路,不通過PPP或公共投資。VinSpeed承諾自行安排20%的資金(約122.7億美元),剩餘的80%(約490億美元)請求國家提供35年無息貸款。企業承諾按時全額還款。
此外,VinSpeed提議國家進行土地清理工作並交付清潔土地以便公司實施項目。公司還建議被指定為高速鐵路站周圍的城區和房地產的投資主體,並請求多項優惠政策:免除設備、交通工具稅;運營時間99年;票價低於飛機票價上限60-70%…
大約三週後,Trường Hải集團(Thaco)也發送文件提議投資高速鐵路線,總投資超過1.5百萬億越南盾(約613.5億美元),不包括補償、重新安置費用——這部分Thaco提議作為單獨項目由國家實施。
Thaco表示將貢獻總資本的20%,相當於近123億美元,剩餘的約490億美元從國內外金融機構貸款。企業請求政府擔保並支持30年內的全部貸款利息。Thaco將成立項目公司,保持控股股份,不向外國投資者轉讓股份或開發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