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國會以437/441出席代表贊成通過了關於投資建設胡志明市第4環城路項目的決議。
該路線全長159.3公里,分為10個子項目,採用公私合作伙伴(PPP)和建設-經營-轉讓(BOT)合同方式實施。項目採用先進施工技術,鼓勵使用高科技,適應氣候變化,並通過不停車電子收費系統運營。
預計總投資約120.4萬億越南盾,其中中央預算為29.688萬億,地方預算40.09萬億,投資者動員資金為50.6萬億越南盾。項目使用約1400公頃土地,包括450公頃稻田和960公頃其他土地。準備工作從2025年開始,力爭2029年全線完工並運營。
項目旨在建設連接東南部與西南部和西原的戰略交通軸,為工業園區、城市與海港、航空港之間的貨物運輸創造走廊;減輕胡志明市中心的交通壓力,促進南部重點經濟區的聯繫和發展。

項目採用一系列特殊機制以確保進度。對於已獲許可、正在運營、仍有儲量但未完成關閉手續的普通建築材料礦產,省級人民委員會有權調整儲量、延長期限和提高開採能力,而無需調整省級規劃或制定新的開採項目。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審查和批准也被豁免。
對於未獲許可的礦產,如果在項目調查檔案中,地方政府可以將其補充到省級礦產管理方案中,而無需整體調整規劃。為項目服務的組織和個人可以獲准開採建築材料,而無需進行開採權拍賣。
公共投資的子項目按照A組項目的順序和程序實施。對於PPP項目,省級人民委員會是審查和投資決策機構。在國會不開會期間,國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根據需要審查和調整投資主張。
政府還被允許指定諮詢、非諮詢、規劃調整諮詢、為項目服務的安置基礎設施施工等合同包,以加快實施進度。
一些代表建議需要從以往的大型交通項目中吸取經驗,進行長遠規劃的規劃與投資。國會常務委員會表示,項目分期實施,規模為完整的4車道,併為8車道規模解放土地,以確保未來不需要多次擴建。
對於資金平衡能力的擔憂,國會常務委員會明確指出,鑑於項目特別重要,已被授權允許不需要按照公共投資法和PPP法審查資金平衡能力。然而,政府需要安排和平衡足夠的資源以確保項目進度和質量。

歸仁-波來古高速公路通過節省開支投資
6月27日上午,國會通過了關於投資建設歸仁(平定)-波來古(嘉萊)高速公路的決議,全長125公里,包括3個子項目,採用先進技術。項目初步總投資為4.37萬億越南盾,使用2024年增收節支及2021-2025和2026-203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
高速公路經過超過940公頃各類土地,其中約257公頃森林需要改變用途,包括94公頃源頭防護林。項目從今年開始準備投資,預計2029年完工並投入運營,滿足運輸需求,連接國際口岸、城市、大海港,促進西原和中南部沿海經濟發展;確保國防安全。
項目採用特殊機制如:子項目的審查順序和權限如A組項目;在國會不開會期間,國會常務委員會有權調整投資主張。國會還允許指定賠償、支持、安置等合同包;項目不需要按照公共投資法審查資金來源和資金平衡能力。
投資者被允許同時進行以下程序:編制、審查、批准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濟技術報告、基礎設計後的技術設計和招標文件。項目設計為完整的4車道規模,路面結構滿足特殊條件下的運營要求,並可在必要時轉換為專用道路服務於軍事目的。
政府曾研究採用公私合作伙伴方式進行投資,但結論是財務效率不保證,因為國家需要支持的資金佔總投資78-85%。因此,項目決定以公共投資形式實施。
調整邊和-頭頓高速公路投資主張
同日上午,國會還表決通過了關於調整邊和-頭頓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投資主張的決議。
項目總投資從17.8萬億越南盾調整增加到21.55萬億越南盾,全部使用國家預算在2021-2025和2026-2030兩個階段。其中,2021-2025年,中央預算安排12.144萬億越南盾,地方預算4.9萬億越南盾;2026-2030年,中央預算繼續安排4.42萬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