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設部正就一項規範船舶安全與安保管理認證的新通知草案徵求意見。草案提出提高船舶安全評估人員的資質門檻,以對接國際海事規則。評估人員由越南航海與內河航道局認可,負責審核文件、評估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和安保體系,以及海事勞工管理工作。

根據草案,評估人員須畢業於航海駕駛或船舶輪機管理專業,並具備至少5年海事安全技術、運營領域經驗,或曾擔任操作、管理類船員職務。草案還要求其具有至少3年在國際航線無限航區船舶上擔任高級船員的航海經歷,並滿足外語、信息技術能力要求,完成由資深專家帶教的實務培訓課程。

草案將培訓內容與國際安全管理規則、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保安規則以及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掛鉤。學員須通過筆試,成績達到總分70%以上方可獲發證書或結業證明;未達標者僅有一次補考機會,仍不通過則須從頭重修全部理論課程。

草案同時強調評估工作的獨立性:評估人員不得兼任可能引發利益衝突的工作,不得與被評估對象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利益關係。認證文件、商業秘密以及船員投訴舉報來源須嚴格保密,即使相關人員離職後亦然。

草案起草方表示,目前尚無與越南航海與內河航道局組織模式相適應的評估人員標準、培訓和認可管理規定,此次修規旨在統一標準、培訓課程和認可流程,履行越南海事主管機關在國際安全管理規則、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保安規則及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下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