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指示職能部門審查並整頓打擊非法、不報告和不管制(IUU)捕撈的工作,以徹底處理高風險群體。

集中控制有可能侵犯外國海域的漁船和條件不足但仍偷偷活動的漁船;列出檢查過期、捕撈許可證過期、未安裝航程監控設備等的漁船名單。這份名單將在沿海鄉鎮公開,以便日常監督。
同時,嚴格管理650艘不符合運營條件的漁船,不允許其出海。對於30艘未安裝航程監控信號的漁船,省裡要求船主安裝設備或將船靠岸,其中有16艘位於富美東鄉(原屬平定省富美縣)的漁船需要緊急處理。
嘉萊省邊防部隊指揮部被賦予任務,控制100%的漁船進出港口;絕對不允許違規漁船出海;監控航程設備、越界、錯誤海域捕撈等。
省公安被指派與基層公安緊密合作,監督有可能組織IUU捕撈的對象,特別是中介行為、帶領漁船和漁民侵犯外國海域的行為。
沿海鄉鎮政府繼續通知並指導漁民進行漁船檢查和申請捕撈許可證。特別是富美東鄉,當地必須嚴格控制16艘長度超過15米未安裝航程監控設備的漁船;要求安裝完畢後才允許運營。
嘉萊省人民委員會還要求Cat Tien、De Gi、An Luong、Phu My Dong(原平定省沿海地區)等鄉鎮加強宣傳,動員在南部省份從事魷魚捕撈的漁民不要侵犯外國海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