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設局剛剛對442塊預計實施商業住宅試點項目的用地規劃提出了意見,這些項目通過關於土地使用權的協議或根據國會第171/2024號決議擁有土地使用權。
據此,建設局就以下內容提出了意見:用地與總體規劃及1/2000詳細規劃的符合性;與胡志明市批准的住房發展計劃、規劃的符合性;交通、基礎設施的連接等。
此前,農業與環境局建議建設局對442個位置、用地的建設規劃相關內容提出意見,這些用地預計按照試點機制開發商業住宅。
這些位置、用地是胡志明市各區、縣、舊守德市審查的結果。
其中,商業住宅開發位置、用地最多的地區包括守德(133個位置、用地)、平政(57個位置、用地)、芽皮(37個位置、用地)、第12郡(33個位置、用地)、霍門(26個位置、用地)、第7郡(25個位置、用地)、第8郡(23個位置、用地)等。
關於試點機制,政府已頒佈第75/2025號法令,詳細規定了實施第171號決議關於商業住宅試點項目的規定。



